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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博士招生简章: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各位学子紧张备考的时候,于此同时也要时刻关注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官网的信息,考研营将及时更新发布各院校招生简章,为考研学子提供一手的招生简章信息,请大家持续关注。今天,小编梳理了“2021博士招生简章: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54)计划招收12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部在北京校部培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结合民族地区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企业需求,将骨干计划招生专业重点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录取人员中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根据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招收汉族在职考生不超过1人。

三、生源范围及专业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均招收“少干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少干计划”的汉族在职考生只限报考工商管理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时请以本章程公布为准,否则不予准考,责任自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的专业学位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2)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3)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或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考生应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与高教处联系,确认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2.考生应参加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2021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12月15日,届时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费200元,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在线支付,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4.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20年12月23日至27日期间,将如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

(1)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审批完成的原件。

(2)打印并签字的202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1份。

(8)“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仅需“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

(9) 国(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0) 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⑷—⑹,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5.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二)考试

普通招考类型考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只参加复试综合考核。考试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

1.初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18日,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它事项

1.考生可登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博士生招生有关信息将在本网页实时发布。考生咨询导师及参考书目的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学生学习结束后必须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含8年)。允许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

3.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转户口和人事档案。

5.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ncepu.edu.cn/zsxx。2021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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