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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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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1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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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
专业名称:国际法学[030109]
招生人数 10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国际经济法02(全日制)国际私法03(全日制)国际公法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64二外德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30国际法专业综合(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公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学科简介
  国际法学是法学类的一个专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国际法专门人才。
  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的基本原理与专业知识,系统掌握各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法律规则,具有较强的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国内法基础和深度国际法知识的创新性、复合型实用人才。
  2、研究方向
  01国际公法(含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
  02国际私法(含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
  03国际经济法(含WTO法律制度)
  04航空法与空间法
  3、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注: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等有所不同,以上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专业名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
招生人数 3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环境行政法02(全日制)国际环境法03(全日制)环境侵权法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64二外德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7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综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学科简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从法学的观点来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系统地概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涵盖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或分支学科的主要内容。
  2、专业培养目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应明确以下培养目标:
  1)、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知识、理论与方法。对中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过程、演进规律有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与了解;把握学科发展与学术研究的最新动态: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社会凋查与野外考察能力。
  2)、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属于边缘学科,既应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亦需具备一定的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及伦理科学素养;应注意拓宽知识面,并注重学科间的交叉贯通;兼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思维、研究能力。
  3)、有较强的专业外语运用能力。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治学态度。
  5)、身体健康。
  3、专业方向
  01环境法基本理论
  02环境法基本制度
  03国际环境法
  04环境侵权法
  05可持续发展法
  4、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9法律综合考试(法理学、民法学、宪法学)
  ④848环境法学基本理论
  (注:各个学校的专业目录、考试科目有所不同,以上以福州大学为例)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030107]
招生人数 25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经济法理论02(全日制)比较与涉外经济法03(全日制)公司法04(全日制)竞争法(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05(全日制)金融法(含银行法、证券法与保险法)06(全日制)知识产权法07(全日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08(全日制)财税法09(全日制)中德经济法学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01-08.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09.②264二外德语 03③612法理学 0401-08.④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09.④929经济法专业综合二(经济法学、民法学、德国概况)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学科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3、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4、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注:以上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

专业名称:诉讼法学[030106]
招生人数 8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刑事诉讼法学02(全日制)民事诉讼法学03(全日制)司法制度04(全日制)比较程序法学05(全日制)证据法学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55诉讼法学专业综合(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有:01民事诉讼法学 02仲裁法学

  03民事执行法学 04刑事诉讼法学 05刑事侦查学 06司法鉴定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2、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熟悉网络诉讼、网络信息司法认证、电子证据等专业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技术;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进行诉讼法学科研工作;毕业后能胜任诉讼法学教学、科学研究特别是与信息网络有关的证据和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具备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担任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及相关法律实践工作的能力。

专业名称:民商法学[030105]
招生人数 9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中国民法02(全日制)债法03(全日制)物权法04(全日制)亲属与继承法05(全日制)婚姻法06(全日制)商法学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64二外德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27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一、专业解析
  (一)学科简介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主要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它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发展民主、保障人权、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巨大作用。民商法学通过对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法律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法制国家建设实践服务。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商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
  (三)研究方向
  各招生单位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不同,在此以社科院研究生院为例:
  01亲属法
  02物权法、合同法
  03民法总论、物权法
  04民法总论
  (四)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820民法学

专业名称:刑法学[030104]
招生人数 6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中国刑法理论02(全日制)经济刑法理论03(全日制)犯罪学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64二外德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26刑法专业综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刑法学是法学专业二级学科之一,在整个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比较重要的作用。刑法学学科主要以社会中存在的犯罪现象为基础,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探讨治理犯罪的对策,寻找减少犯罪的方法、措施,为国家治理犯罪问题献计献策。该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中、外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等。
  (01)中国刑法学
  (02)外国刑法学
  (03)犯罪学
  (04)监狱法学
  (05)司法精神病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略有不同,以北京大学为例)
  2、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够适应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具有坚实的刑法学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全面的部门法知识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有较强的从事科研以及司法实务工作的能力。
  3、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语或(241)德语 (643)刑法学 (886)法学综合卷
  (注:以上以北京大学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中也有所不同)

专业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招生人数 7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宪法、行政法02(全日制)部门行政法03(全日制)环境行政法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64二外德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部门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
  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及其所确定的关系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指导,为行政法治服务。在50年代,本学科统称“国家法”。后来分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并列的两个二级学科。1997年修改培养研究生专业目录,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会合为一个学科。

专业名称:法律史[030102]
招生人数 6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外国法律史02(全日制)中国法律史03(全日制)比较法04(全日制)中国法律社会史05(全日制)古代东亚法律关系史06(全日制)民族(族群)法制史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24法律史综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法律史(030102)隶属于法学一级学科,是研究法律、法律制度及其思想的起源、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
此专业的毕业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养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和实践的能力,从而在本土语境中为建设法治社会而真正有所作为。要树立以新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和理念来对待和研究法律史,学会运用法理学的知识来深化法律史学的研究,善于进行中西法律史的横向比较,培养硕士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专业名称:法学理论[030101]
招生人数 6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法理学02(全日制)法律文化03(全日制)法社会学04(全日制)西方法哲学05(全日制)法律的经济分析06(全日制)权利和人权理论07(全日制)司法制度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23法理专业综合(西方法哲学、民法学、刑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学科概况
  法理理论是法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等,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依法治国实践,探索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现象、本质、作用、内容、形式、制定、实施、法律监督、以及和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等问题。作为一门理论法学,它既从应用法学中概括和抽象出来,又用于指导应用法学,在法学的各分支学科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这种特殊的重要性表现为,人类社会自古以来探讨的各种法律问题,如中国古代的德治与法治,西方古代的法与正义、法与自然、法与政体的关系等问题,从本质上来看,都可以归结为法理学问题;人类社会历史上所出现的各种考察法律的方法,都可以说主要是从法理学研究中首先突破并发展起来的方法。
  2、研究方向
  (1)司法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司法制度是在我国的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受到广泛关注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问题,因为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相继将司法改革列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明确提出要“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该方向主要研究如何将关于司法、司法权、司法机关、司法体系的一般理论与中国的司法改革实践联系起来,以解决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现实问题,寻找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各种对策。
  (2)法律文化的比较
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是比较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方向主要是通过对各种不同法律制度,以及在其背后隐藏的法律文化进行对比性分析,揭示法律现象的共性与个性、各个民族法律衍生的社会文化环境、法律观念、法律传统、法律的终极目的等的差异,并通过对这些差异性进行比较,吸取中国历史上的和其他民族法律文化的精华,以推动中国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
  3、培养目标
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应研究方向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能够独立从事本学科研究与应用的高级科技人才。

专业名称:法律(法学)[035102]
招生人数 102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F1(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 03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04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本领域面向立法、审判、检察、公安、司法、律师、行政执法、纪委监察、经济管理、金融、企事业单位等各行业、部门,培养具有特定专业背景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实务型人才。本领域在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民商法学等法学理论以及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社区矫正法务等法律实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
  本领域主要研究方向:诉讼法律实务、民事法律实务、商事法律实务。

专业名称:法律(非法学)[035101]
招生人数 102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F1(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 03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04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本领域面向立法、审判、检察、公安、司法、律师、行政执法、纪委监察、经济管理、金融、企事业单位等各行业、部门,培养具有特定专业背景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实务型人才。本领域在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民商法学等法学理论以及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社区矫正法务等法律实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   本领域主要研究方向:诉讼法律实务、民事法律实务、商事法律实务。

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分数线
招生年份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科目一 外语/科目二 科目三 科目四 总分
2012 030109 国际法学 55 55 90 90
2014 030109 国际法学 60 60 90 90
2016 030109 国际法学 60 60 90 90
2017 030109 国际法学 60 60 90 90
2018 030109 国际法学 55 55 90 90
2020 030109 国际法学 55 55 90 90
2015 030109 国际法学 55 55 90 90
2012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55 55 90 90
2013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60 60 90 90
2014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60 60 90 90
2015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55 55 90 90
2016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60 60 90 90
2017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60 60 90 90
2018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55 55 90 90
2020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55 55 90 90
2012 030107 经济法学 55 55 90 90
2014 030107 经济法学 60 60 90 90
2015 030107 经济法学 55 55 90 90
2016 030107 经济法学 60 60 90 90
2017 030107 经济法学 60 60 90 90
2018 030107 经济法学 55 55 90 90
2020 030107 经济法学 55 55 90 90
2012 030106 诉讼法学 55 55 90 90
2013 030106 诉讼法学 60 60 90 90
2013 030106 诉讼法学 60 60 90 90
2014 030106 诉讼法学 60 60 90 90
2015 030106 诉讼法学 55 55 90 90
2016 030106 诉讼法学 60 60 90 90
2017 030106 诉讼法学 60 60 90 90
2018 030106 诉讼法学 55 55 90 90
2020 030106 诉讼法学 55 55 90 90 335
2011 030105 民商法学 55 55 90 90
2012 030105 民商法学 55 55 90 90
2014 030105 民商法学 60 60 90 90
2015 030105 民商法学 55 55 90 90
2016 030105 民商法学 60 60 90 90
2017 030105 民商法学 60 60 90 90
2018 030105 民商法学 55 55 90 90
2020 030105 民商法学 55 55 90 90 335
2012 030104 刑法学 55 55 90 90
2013 030104 刑法学 60 60 90 90
2014 030104 刑法学 60 60 90 90
2015 030104 刑法学 55 55 90 90
2016 030104 刑法学 60 60 90 90
2017 030104 刑法学 60 60 120 90
2018 030104 刑法学 55 55 90 90
2020 030104 刑法学 55 55 90 90 335
2011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5 55 90 90
2012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5 55 90 90
2014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0 60 90 90
2015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5 55 90 90
2016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0 60 90 90
2017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0 60 120 90
2018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5 55 90 90
2020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5 55 90 90 335
2012 030102 法律史 55 55 90 90
2013 030102 法律史 60 60 90 90
2013 030102 法律史 60 60 90 90
2014 030102 法律史 60 60 90 90
2015 030102 法律史 55 55 90 90
2016 030102 法律史 60 60 90 90
2017 030102 法律史 60 60 110 90
2018 030102 法律史 55 55 90 90
2020 030102 法律史 55 55 90 90 335
2012 030101 法学理论 55 55 90 90
2013 030101 法学理论 60 60 90 90
2014 030101 法学理论 60 60 9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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